海南婚假13天;
按照《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增加婚假十日。
另外第二十三条规定: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至二日的检查时间。本省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由经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免费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婚前医学检查或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并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