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人社(ID:szrenshe)
这年头谁上班都得给自己洗脑
每天两眼一睁
又是硬撑的一天罢了
△图源:电视剧《回家的诱惑》
可有时刚把自己哄好
工作又出幺蛾子了
今天的主人公小胡
因公司业务有调整
以“借用”为名
直接调整小胡的工作岗位和地点
这时候打工人有疑问了:
这种“借用”合法吗?
打工人能拒绝吗?
一起来看今天的“以案说法”
??
用人单位为了完成某项工作
的确存在岗位“借用”或“顶岗”需求
但岗位借用具有
临时性、短期性、应急性等特点
用人单位应当告知劳动者
借用期限、工作内容等重要情况
且宜取得劳动者的同意
在完成既定任务之后
应安排劳动者返回原岗位
但部分用人单位给调岗穿上
“借用”“顶岗”“支援”“支持”等外衣
采用假“借用”真“调岗”方式
以达到规避支付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的目的
人社君再次提醒
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
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
并对岗位或者工作地点的调整
作出合理说明
回应劳动者关切和诉求
不得滥用用工自主权损害劳动者权益哦
案例来源:四川高院
内容编辑:深圳人社
(本文来源深圳人社(公众号ID:szrenshe),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