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5〕14号)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榕公积金管委〔2024〕2号)有关规定,从2025年4月1日起,新开户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中的新开户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按照福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执行。
咨询电话:12329。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日
文章来源: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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